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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职工持股“清盘”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中国电力改革与管理研究网 发布时间:2009/8/6 阅读:1655次

 

清除电力系统职工股痼疾后,停滞已久的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将在下半年重启


《财经》记者 李其谚

 

  涉及电力行业数十万职工、近10亿元资金的电力职工股权清退工作,已接近尾声。

  729日,国家电网公司一位内部人士向《财经》记者证实,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中层以上人员,均已经基本完成退股,清退的资金近10亿元。目前,国务院国资委等正在进行总结和收尾工作。

  此时,距离国务院国资委20083月要求的最后期限已过了三个月,但主管部门还是为此长舒了一口气。

  电力系统的职工持股,是各行业中最复杂、牵扯利益最为盘根错节的,清退的难度可想而知。国家电监会一位接近清退事项的官员告诉《财经》记者。

  此次顺利清退电力职工股,为其他行业的清退打下了基础,也为下一步电力改革的推进清除了障碍。他补充说。

退股静悄悄

  2008329日,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和电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一年内,全部限期清理电网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的发电企业股权。半年后,国资委又发布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

  在文件出台后,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副局长周放生将文件精神解读为控大、放小、禁关联,言下之意,国家将控制管理层、职工持有国有大型企业股权的比例,鼓励职工持股参与国有中小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企业的改制;禁止国有企业职工向关联企业投资持股。

  在过去长达五年的时间里,不同部委对于职工持股清退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仅要求清退管理层股份;另一种意见要求清退全部职工股。相关各部门和业界就这两个方案争论不休,直至2007鲁能事件曝光后,才终于结束争论,达成共识(参见《财经》2007年第1谁的鲁能)。

  最终的方案规定,地(市)级电网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级以上电网企业的电力调度人员、财务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得持有本区域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的股权;已经持有的,将在一年之内进行清退和转让;电网企业中层以下职工,则被允许保留已经持有的发电企业股份。

  虽然在清退范围上做出让步,但两份文件出台后,各界仍然对《意见》能否有效执行心存疑虑。电力职工持股企业大小不一,在省、市、县、乡都普遍存在,每一个地区职工持股企业的资产状况、发展规模又不尽相同,甚至其中一部分已完成了从职工持股企业到私有化的过程。业界普遍认为,如何针对具体情况来实行退股,将是《意见》执行中的最大挑战。

  清退首先从中央企业摸底开始。在2008年第一轮自查中,中央企业对其23万多人员的持股、投资进行了自查登记,并进行了整改。据国资委统计,19家企业56人持股不符合国资委有关规定,涉及金额1349万元。此外,96家企业6990人不规范持股得到初步清理。

  葛洲坝集团下属单位中,有600余名负责人和职工个人涉投资建电站问题,清退入股资金2086万元。

  2008年底,国家电网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在多种经营企业的持股基本得到清退。2009年上半年,各网省公司也开始陆续清退职工股。

  总的来说,还比较顺利。最初开会布置时,公司员工有情绪,但后来感到大势所趋,最终的退股工作还算比较平稳。国家电网公司下属公司的一位高层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2009年上半年,是各省电力公司的职工清退的高峰期。《意见》规定,地(市)级电网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级以上电网企业的电力调度人员、财务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持有本网覆盖范围内的发电企业的股份,须在一年之内进行清退和转让。

  由于《意见》最终将清退的门槛划在了中层,电网企业中层以下职工可以自愿退股,也可以保留股权。

  2006年,山东鲁能集团清退职工股权时的退股比例是11.23,即原始投资每股1元的股份,退股时每股可获得1.23元。

  一位在地方电力公司工作的员工透露,这一轮的退股比例高于鲁能退股,一般在1113之间。省电力公司的中层干部一般能获得10万元以上的退股金,高层的退股金甚至能达到百万元。基层公司的中高层干部,则在几万元至几十万元之间。由于清退的总金额可观,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清退期间银行在电力公司门前摆摊揽储的盛况。

  退股的比例是根据入股企业的资产情况和经营情况而确定的。一位参与清退工作的国资专家告诉《财经》记者。就全国而言,整个清退的盘子大约在10亿元左右。与电力行业的资产相比不算很大,但对于整个行业的影响深远。上述专家说。

切断关联交易

  2003厂网分开的电力改革之后,发电侧拆分成五大电力公司,并引入民营和地方企业投资;输配电侧则拆分为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其中,国家电网公司的经营范围覆盖全国大部分省区,南方电网公司作为改革试验田,主要覆盖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

  作为事实上的垄断企业,在特定区域内,电网是惟一的购买者——有权决定买谁的电和以什么价格购买。在这种情形下,各级电网公司管理层和职工,通过旗下多种经营的职工持股公司挺进发电领域,势必带来大量关联交易。

  据上述国资专家介绍,关联交易有三种典型方式,一是设备物资采购近亲原则;二是在日常调度中给予持股的企业额外照顾;三是差价外包,赚取中间利益。

  无论是哪种方式,电网职工持股都阻碍着电力的市场化改革,这已成为近年来电力系统最大的问题之一。

  央企职工持股极易引起关联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下称中电联)的一位专家对《财经》记者表示,这种关联交易在电力行业非常普遍。

  7月下旬,国家审计署结束了对电力系统的大审计,结果显示,因职工持股而引发的关联交易,成为电力行业的一个重点问题。

  贵州金元集团是其中的典型。20083月,国家审计署广州特派办进驻贵州电力公司。半年后,贵州金元集团董事长向德洪被双规。向德洪曾长期担任贵州省电力局局长,其涉案的主要原因为:金元集团作为电力职工持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审计署在此次审计报告中披露,贵州金元集团等职工持股企业,利用输配电工程进行大量的关联交易,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从国有企业转移。此外,审计署还发现电网公司在进行发电计划安排和电力调度时,亦存在不公平现象。

  这些问题是体制上的,只能通过体制改革来解决。中电联一位专家告诉《财经》记者,近年电力改革进程缓慢,与电力职工持股造成的电力领域复杂格局有关。

  在清理了这一痼疾后,电力市场化改革有望在下半年提速。20096月下旬,国家电监会主席王旭东在国家电监会年中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年下半年,国家将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启动大用户直购电改革和农电等体制改革试点等工作。此外,一再延期的输配分开试点,也有望在明年开始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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